柯 政全 /正顎手術/口腔顎面外科/植牙補骨: 9月 2026 WFU

2026年9月2日 星期三

美國公民,拿臺北市公費回美國當【交換】學生?



臺北市教育局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計畫,只有25個正取名額。申請要求英文成績75分以上、英檢中級以上,複選還要經教育局甄選委員會的書面審查+英語面談。





據媒體報導,臺北市長之子出生於美國,具有美國公民身分,這次也獲選赴美。


那我想請臺北市教育局回答三個問題:


一、美國公民以英文參加甄選,再赴美國【交換】,符合這項公費國際【交換】計畫的政策【目的】與【公平原則】嗎?


試問:日本籍學生參加日語甄選,再拿臺灣納稅人的錢回日本當【交換】學生,大家會覺得合理嗎?


二、為什麼要用臺灣納稅人的錢,補助美國公民赴美國當「國際交換學生」?


這不是私人留學。教育局自己的計畫明定「本計畫屬補助性質」,一般學生可獲市府補助7.5萬或20萬元。


三、請問利益衝突㢠避法的身分關係揭露做了嗎?


市長之子是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》的「關係人」。即使這項補助屬公開公平甄選而得依法申請,申請時是否依法揭露與市長的父子關係?補助成立後,教育局又把法定公開資料公布在哪裡?


市長的孩子當然可以爭取機會。


但當他爭的是市政府僅25人的公費名額,領的是市政府的補助,而甄選又由市政府教育局辦理,就必須接受最高標準的利益衝突與程序公平檢驗。


程序如果完全合法,很簡單:

請臺北市教育局公開國籍規定、甄選評分,以及利益衝突身分揭露資料。


我們去學會報告,投稿期刊;

都得聲明Conflict of interest.


做為首善之都,為什麼都和大家不一樣呢?